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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铲除传销任重道远——以北海为例对传销活动的深度扫描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5-09-01 我要分享:

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传销组织强有力的洗脑攻势以及巨额财富的诱惑,精准地击中人性弱点;传销之所以屡打不绝,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强,“敌暗我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机制建设尚未真正到位。

如何一网打尽传销

欲将传销一网打尽,一要斩断新人来路,遏制传销蔓延;二要引发“窝里斗”,让“洞中之鼠”自己跳出来;三要全线“开火”,精准打击。

打赢宣传拉锯战,堵住传销组织的“源头活水”。传销组织的一切运作是为了拉人、留人。新人,是传销组织的“源头活水”,是传销组织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所以,要铲除传销这个毒瘤,首要任务就是要打赢与传销洗脑攻心之间的拉锯战。

要打赢这一场拉锯战,就要组织反传销组织成员、志愿者、专家学者等人员组建反传销智囊团。反传销组织有丰富的反洗脑实战经验,志愿者中有不少亲历传销洗脑的切身体会,专家学者有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的优势。他们联合作战可以优势互补,有利于增加宣传教育的技术含量,更好地吃透传销组织的洗脑攻心术。

要打赢这一场拉锯战,还要发挥宣传媒介方面的优势,形成立体、多维的宣传攻势。例如通过电视专题节目、影视作品深度揭露传销骗局,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将涉传人员信息、参与传销的情况及时传输到他们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在他们的亲友圈、交际圈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这些高危人群的免疫力。

建立激励机制,让传销组织内部“自乱阵脚”。要依法降低刑事追诉标准,扩大刑事打击面。我国台湾地区禁止传销非常成功,其原因就是刑事追诉标准很低,只要发展一个下线,且从这个下线身上挣到钱,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降低传销案件刑事追诉标准,意味着受到刑事制裁的不再是“那么几个人”,“政府保护论”自然就不攻而破,执法打击的威慑力直击人性弱点,传销组织精心构筑的“自我催眠”式的心理防线必将受到重创。

躲避惩罚是人的天性。从另一角度看,追诉标准降低后,众多面临刑事制裁的“上线”们,就会拼命地互相包庇,形成攻守同盟,给案件侦破带来更大难度。瓦解攻守同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传销组织内部成员互相猜忌。如果只有死路一条,建立攻守同盟就是唯一的出路;如果放弃同伴可以给自己一条生路,谁还会死扛到底?

因此,在降低刑事追诉标准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有自首情节或者主动提供他人犯罪证据的,加大激励力度,视情节分别给予减轻刑罚或免除刑事追诉等激励;对具有包庇“上线”、隐瞒“下线”等情节的,在自由裁量时实行从重处罚。

建立执法新机制,将传销一网打尽。一要合纵连横,布下天罗地网。传销组织发展新人都要经过电话邀约、人员流动、驻地洗脑、交纳入门费这4个环节。通信监控可以在第一时间锁定传销组织的新目标,抢在传销洗脑之前做好警示工作,打好“预防针”;交通信息监控可以及时掌握目标走向,发现案件线索;可疑银行账户监控可以掌握资金流向,是整个拦截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最精准的环节。

二要双轨合并,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无缝对接。每一个传销刑事案件可以带出多个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引出一个刑事案件。两种案件并轨办理,从微观上看,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宏观上看,可以实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的全面衔接。在具体运作上可以借鉴有些地方的政务中心模式,即一支队伍办案、并联审批。

三要统一行动,全面“开火”。解放初期,麻雀曾经被列为“四害”之一,当时城里灭雀有一高招,就是全城居民一起敲响锅碗瓢盆,巨大的声音使麻雀不敢着地,只能不停地飞,直到累死。这就是统一行动的威力,也就是合力的威力。如果前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传销组织已经千疮百孔、岌岌可危,这时候有机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国层面上部署统一行动,彻底铲除传销毒瘤就指日可待了。

如何照亮“回家路”

“当初轰轰烈烈出来‘做事业’,卖了房子、转让了店铺,再回去实在没面子。感觉北海这地方不错,所以就留下来了。”在北海,像晓东(化名)这样碍于面子留下来的涉传人员为数不少。

晓东所在传销体系那个跑路的传销老总,在北海某小区有一套公寓。如今那里早已人去楼空,据小区物业反映,物业费已数年未交。这些年,为了躲避下线的追踪报复,他不敢回单位,不敢回家乡,也不敢在北海露面。

见到老黄(化名)是在2014年中秋节,看着他单薄、瘦小的身躯,实在很难和打墙、打孔、搞搬运的苦力活联系起来。2015年春节,笔者再去打听老黄的消息,才得知他已经返回老家,因为不久前一场工伤事故,他大腿骨骨折、股骨头破裂,这些年卖苦力积攒下来的养老钱全部变成医药费。如果不是误入传销,老黄怎会遭遇如此境况?

传销老总们浪迹天涯可谓罪有应得、自取其咎,最终难逃法网。而众多被蛊惑而误入传销的人们,他们的浪迹天涯多少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燃灯为他们照亮回家路,是表达同情的方式,也是事关家庭团圆、感情修复、信用重建、社会安定和谐的大事。因此,在全国统一行动铲除传销组织生存土壤之后,集中精力做好善后工作,才能取得禁传战争的彻底胜利。

这些“回不去了”的人们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一是无家可归型。在传销大军当中,一些人为了传销而卖房卖地、卖车卖店,甚至四处举债。针对这些涉传致贫的人,如能得到廉租房、低保、就业扶持等方式的援助,他们将回乡有望。

二是有家难回型。不少人痴迷传销,不惜父子反目、夫妻离散,与家人恩断义绝;不少人为发展下线,把亲戚朋友骗了个遍,伤了感情,失了信用。这些人即使没有经济上的困难,也是有家难回。感情和信用都是易碎品,感情修复、信用重建,需要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挥社区、街道、村组这些基层组织的作用,为返乡的涉传人员搭建向亲友忏悔过错、请求谅解的平台,创造一些灵魂救赎的机会。

三是孤独离群型。传销洗脑过程中,充满对国家政策的曲解,对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成功学等诸多学科理论的歪曲运用。久而久之,置身其中者的思维、逻辑和认知就产生畸变。所以,这些人即使回到正常生活中,也难以正常地生活。那些与笔者有过交流的涉传人员,有的早已离开传销组织,但是他们被传销洗脑留下的烙印依然清晰可见。因此,探索如何开展涉传人员的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也是今后应该重视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