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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度空间”网络传销案一审宣判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5-08-29 我要分享:

MAL属于加拿大MIG集团的附属子公司,MAL经过一年的合并、收购,现成功上市,股票代码VUSI,总股5亿股。MAL总持股量3.5亿股,定价为3美金/股。现在,MAL计划一年内打造子公司上市,与十度空间的平台合作来发放集团的原始股票。

这是十度空间网络平台为人打造的一个理财项目。只要投资7200元,就可以获得不菲的私募原始股收益,并有机会获得宝马汽车、全球旅游等福利。不过,神秘国际集团包装下的股权投资,却成为了传销的光鲜噱头。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十度空间”网络传销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沈兆聪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0年7月,沈兆聪经张某甲(另案处理)介绍,加入“十度空间”传销活动。2010年8月以来,沈兆聪积极发展杨某甲、黄某(均另案处理)等人作为下线,并与杨某甲、黄某、张乙(另案处理)成立财富沙龙。作为该团队的负责人,沈兆聪常常讲解授课并提供咨询,宣传“十度空间”的运作模式、发展前景、奖励分配等,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至2013年8月13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传销人员已达45人,发展下线的层级达9级。2011年3月至2012年8月期间,沈兆聪仅通过其中国农业银行卡收取其直接下线杨某甲、黄某等人的传销资金数额已累计达270万余元。

那么,“十度空间”为何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玄武区法院查明,该传销组织以投资“十度空间”理财产品为名,参加者缴纳人民币7210元作为“投资仓位费”便可获得投资资格,获得投资资格后再投资即可获得收益。收益分为静态收益与动态收益,参加者按照个人投资额度获得静态收益,分为日息、周息及月息;如果发展他人作为下线,还可按照下线缴纳的投资额度获得10%和1%不等的动态收益,分为推荐奖、组织奖及配对奖。参加者投资后需要进行注册,所获非法收益在网站中通过“财富分”的形式进入其个人账户。“十度空间”组织会按照推荐人组成层级,每个人下面最多可放16个直推下线,按顺序自然组成层级。

这个传销网站之所以能遍布全国,是因为有很多吸引人的待遇奖励,包括宝马汽车、出境游、定期体检等。但是,这个传销组织的覆灭,却缘于沈某桌上的一份不起眼的文件。2012年初,民警到该公司例行问话,临走时,老板办公桌上一份类似传销组织结构的树形图文件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随后,通过技术手段还原老板电脑里被删除的文件,一个以“网络投资国外PE项目”为名的“十度空间”传销组织浮出水面。

2013年5月,沈兆聪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2013年12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

2014年3月,玄武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兆聪组织、领导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系情节严重。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