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梁六珠为首的29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这是北海“2.17”传销系列案之一。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被告人梁六珠在其丈夫罗添良的引荐下在北海市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后,直接发展自己的邻居被告人罗莉莉加入传销体系,成为其伞下成员。罗莉莉在加入梁六珠传销体系后,在北海市先后直接或间接发展了被告人来航等人加入其传销体系,成为其伞下成员。上述成员加入传销组织后,又继续直接或间接发展各自传销下线,建立自己的传销体系。
至案发时,梁六珠等29名被告人伞下直接或间接发展人数均超过30人且层级三级以上,在传销体系中都已晋升为老总级别。
本次受审的29名被告人因大部分来自深圳而被称为“深圳体系”,案发前其中20人为无业游民。他们文化水平均为初中文化以上,其中14人为大专文化以上,均在这起传销案件中有组织或引诱行为,以“资本运作”为名,将自己的亲戚、朋友以投资做生意、旅游等名义邀请到北海市进行考察,向他们介绍“资本运作”传销模式和资金分配等内容。不少人幻想一夜暴富加入其中,发现上当受骗后,又继续忽悠蒙骗他人。
庭审中,被告人梁六珠辩称:“我是被我老公拉进传销的,他拿我的身份证去开卡交钱,在加入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之后,我只发展了我的邻居罗莉莉……”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六珠等29人组织、领导以投资国家高回报项目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当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