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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活动大起底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8-08-31 我要分享:

传销之祸:女孩频频陷入传销窝

女孩被“干爹”骗进传销窝失联25天

受西安“干爹”邀请,8月4日,自贡富顺县23岁女孩徐梦娜从成都前往西安“创业”,随后失联,急坏家人。29日,徐梦娜的表哥将表妹失联消息发到网上,四川、西安两地网友、媒体开始“网络寻人”。

后经警方调查,女孩是被骗到了传销窝点。9月1日凌晨,警方将诱骗徐梦娜到西安参加传销组织的“干爹”——33岁的四川德阳男子赵良平抓获并刑拘,捣毁该传销窝点,抓获其他传销人员9人。

徐梦娜。

少女被骗入传销,再被“同事”拐走同居

10月19日,16岁的资阳少女唐艳,在经历了5个月噩梦般的生活后,终于见到了自己的妈妈。

这几个月里,唐艳先是被网友骗到陕西商洛市从事传销,后来又被传销组织的“同事”杨骏拐至四川叙永同居。直至最近,她才被民警解救出来。

女子拒入伙传销遭软禁10天

7月5日,四川女子彭某被男子邹某以到陕西铜川游玩的名义从成都骗到铜川。到达铜川后,王某和邹某劝说彭某加入传销组织,彭某不愿意,王某等人便采取轮流看管的方式限制彭某自由。

为了脱离传销组织,在被限制自由期间,彭某一有机会就写求救的小纸条往窗外扔,期待有人能拾到,通知其家人。7月16日,彭某扔的求救小纸条被路过的好心人拾到,最终获救。

传销组织围攻民警

7月5日,广元警方接报警:南河26街坊有人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南河派出所值班人员3人立即前往现场处警。

广元传销人员围攻民警被抓。

在处警中,公安人员被多名传销人员围攻、殴打并抢夺警棍、枪支,暴力妨害公务。民警鸣枪警告无效,开枪击伤一名犯罪嫌疑人。增援警力迅速控制现场并抓获了部分犯罪嫌疑人,期间,警方3人被袭受伤住院。

传销溯源:高价销售低劣商品

传销是直销一个邪恶变异

直销与传销原本是同一个概念,都源自英文“Direct Selling”。这种销售模式始创于美国,后经由日本以及我国台湾省传入内地。

20世纪80年代末期,日本一家磁性保健床垫公司(Japan Life)“偷渡”进入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深圳,并开始按直销制度来销售床垫。

虽然这家日本公司没有取得直销的经营许可,但是由于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市场化的商品如何分销还处于空白和探索阶段。这家日本公司又是第一家登陆中国大陆的国外公司,所以给予了这家公司更多的宽容和忍让。这家公司首先从深圳开始,然后进入广州发展,其发展速度之快之迅猛。然而,不长的时间内很快就有很多的地下直销公司相继出现。

以直销为幌子的传销。

1990年11月14日,第一家正式以直销申请注册的公司---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这标志着直销以合法的身份正式踏入中国市场。

随后,直销业风起云涌、泥沙俱下,非法传销借此东风行骗大江南北。他们的产品品质低劣,成本仅几百元,经过传销商层层分配后,上市价竟达到五、六千元,极具欺诈性。

方式由劝到骗

在传销初期,实际上采用欺骗手段是相对比较少的,因为他们只需要介绍这种事业机会就可以吸引来大量缺乏机会的亲友。

但是在后期,情况开始恶化。因为这种异地传销模式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在吸引更多新人方面越来越吃力,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赚不到钱。这些负面的影响逐渐扩散,传销不能再被人轻易接受。

这时,传销组织者只有依靠洗脑的方式,通过所谓“善意的欺骗”来骗取新加入人群。传销从本质到外表都彻底沦为非法活动,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广东淡水见证了传销的猖獗

在当时的传销组织中,最臭名昭著的当属福田公司,它以广东淡水为基地,诱惑内地人们非法传销“爽安康”摇摆机。

小小的淡水镇原有居民只有5~6万人,而集聚的外地经销商居然达20万之众。一夜之间爽安康摇摆机成了“老鼠会”的代名词,福田公司成为了中国国内最具破坏力和影响力的非法传销公司。

据一位从1994年就对异地传销进行密切关注和系统研究的业内知名人士称,在“淡水事件”中,他亲身接触过所谓“四大异地团队”,每个团队都在50~80万人左右。

非法传销在广东淡水明火执杖。

由于非法传销的手法越来越隐秘,名号越来越多,使我们无法统计当时在全国从事非法传销的公司和人员总数,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当时打击非法传销的一些数据,来说明非法传销猖狂:

“2000年底,全国各地发生各种利用非法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近500起,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的人员达数百万人次,非法经营额达近百亿元。”

“2001年,我国共查处非法传销案件2,400多件,取缔传销窝点2,500多个;查处涉嫌偷骗税86.5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9亿元。”

“截至2002年11月底,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1,119件,案值8,975.11万元。”

新时代传销:隐蔽严密程序化

用新名号掩盖传销本质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面停止任何形式的传/直销活动的命令,也就是说不管你是规范经营还是违规炒作,都要全部停止营运,听候国家后续政策的处理。

但是,还有一部分非法传销头目和公司,开始走上另一条更加不可见光的地下“老鼠会”道路。首先在国内曝光的大案有1998年底到1999年,重庆、长沙的“天然丽莎国际集团绿色经典公司”、“百顺日合”、“兴田加盟连销”等异地炒作的非法传销公司。

传销骗局。

这些公司运作的共同特点是不再以传销的名字出现,而冠以了最时髦而新鲜的名字,诸如:加盟连锁、共销入股、供销回馈、动力营销、消费联盟、框架营销、返本销售、物流联盟…

著名的“1040工程”,谎称投资3800元,就可以获得这个项目的经营资格,也就是1份,回报是381万元,就是用“连锁经营”作掩护。

虚拟“商品”层出不穷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普及与成熟,网上非法传销也开始蔓延起来。比较有名的有“SkyBiZ(Sky2000)空中商务”、“远程教育”、“神龙数码”、“Worldedo全球远程教育网站”、“EF2T.com”、“互联网基金”……其典型特征是均采用双轨制,以“普及网络教育”、“上网工程”、“电子商务”、“投资回馈”为名目,诱导人们花高价买一个毫无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内容的模板式网站,以达到诈骗高额提成的目的。

组织者、参与者愈加高学历高收入

45岁的王小琳经营着一家不错的广告公司。2006年,王小琳通过一个朋友接触到传销,一听投资69800元就可在两年内赚到1040万,王小琳心动了,“这是个很大的诱惑,为此,我把生意都扔了。”

要做到“老总”,必须发展29个下线,于是,王小琳将弟弟、妹妹、两个外甥和两个小叔子以及身边的一些好友都“拉”入组织。一年后,王小琳上升到“老总”级别。

2009年6月1日,王小琳入狱。成功的事业没了,幸福的家庭也破碎了。“我女儿当年高考,这件事给她打击很大,丈夫也跟我离婚了。”

都江堰警方抓获朱明等传销组织成员。

朱明出生于湖北一个小县城,从小学到初中成绩都是全校第一名,大学读的是一所“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百年名校。在进入传销组织前,他曾是某世界500强企业的软件开发工程师,年薪18万元。然而,一心想挣大钱的他,最终走上传销歧途,被都江堰警方抓获。

与过去不同,如今传销呈现出来的形式更加变幻莫测,其涉及的人群也却来越广,不在局限于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或隐性失业者,渐渐呈现出高学历高收入等特点。如何彻底打击传销、斩掉罪恶源泉,变得十分必要。

传销整治:法律、政府和社会携手出击

用法律规范坚决打击

1994年,为了在传销的“层次”上加以限制以控制传销的诱惑力,同时减弱其传播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制止多层次传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条款中对传销企业的经营地点进行了“画地为牢”的区域限制。然而,一些传销公司开始诱惑他人到公司驻地非法活动,对抗政策。

1997年,相关部门在对曾经批准的41家传销公司进行再审核时,吊销了福田等4家公司的 营资格。这是政府向异地传销开的第一刀。 但是这个时候才来规范传销,显然为时已晚。因为他们明显采取了非法欺骗的方式,进行的是明显的违法活动,相关部门要以“规范”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实际上是一厢情愿。

1998年4月21日,国务院紧急颁发《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欲以“一刀切”的方式彻底根除非法传销滋生的土壤。但是数百万的直销人怎么办?国家不得不允许部分外资企业转型,又给这个行业留下了一线生机。

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相继颁布,中国直销业再度跌入一个新的历史低谷,而受影响最小的只有传销。在中国直销业普遍低迷的时候,传销相当于少了很多直销业的对手,迎着相关部门集中打传的风暴,他们干得风声水起。

针对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难题,国家有关方面应尽快建立全国性合作执法机制,以传销本罪治罪。

打击传销。

1月3日,成都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全市转发了成都打传办2014年的第一份文件,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四川省工商局、公安厅、精神文明办和综治委四部门发文指出,四川将在未来3年时间里,实现80%城市无传销。目前,四川全省已确定无传销县级试点城市22个。

对一般传销参与人员收编、整合

由于传销涉及的人群众多,在坚决立法打击、取缔的同时,也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温和措施。资深直销研究人士就曾建议,政府可以使用“温和过度政策”以引导非法传销转型、改制、收编、整合。

对比较稳定的,从公司、产品、团队都有一定规模的,培训过后在政府或监管部门的引导下进行转型、改制,转变经营发展导向,改换掉以集结人头为主的理念及制度,推崇或专门设计出一个或多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比较有市场潜力的直销制度、公司或产品,采用共享制,大家可以共同来使用。

对比较小、杂、乱、无力转型的群体进行重组、收编,培训过后在政府或监管部门的指定下并入国内比较大的、比较优秀的、具备一定规模的民族直销企业或上面的共享制群体(政府最好设立专门工作组跟踪以及监管转型过程)。

传销大案公审,加强宣传力度

近年来,四川一直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成功查处了眉山“3·15幸福缘网络传销”和达州“8·30异地自愿消费联盟”等特大传销案件。

传销主犯受审。

9月23日上午11点,轰动一时的成都特大传销案(“1040工程”,即该传销组织“许诺”,发展一定数量的下线后,就可以在短期拿到1040万元的回报。)在新都法院开庭,该案22名主犯受审。他们是此案600余名传销人员中的管理高层。在这些“老总”的带动之下,该案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多达22人,该院最大的法庭被告席都几乎被被告站满,庭审卷宗达20余本,4000余页,庭审一直持续到当晚8点。

传销大案公审,不仅让违法者得到制裁,也能宣传反传销理念,教育普通百姓;同时,各种传销模式的曝光,还让公众具备辨别能力,时时保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