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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隆力奇深陷传销舆论漩涡 受骗人控诉讨公道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8-08-23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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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业界知名新媒体《资本新观察》对外发布一篇标题为《隆力奇深陷传销舆论漩涡 受骗人控诉讨公道》的深度调研文章,引起了中访网和各大财经媒体、社会公众的关注。

据《资本新观察》撰文:2018年盛夏,北京。人们感觉今年的气温似乎要比往年更热一些。此时此刻,受骗人周雪娟心里更是心急如焚。她脸色苍白,嘴角上挂着还没有愈合的水泡;她两眼发红,眼泪顺着她疲倦的脸颊不停地流了下来。

借高利贷投资隆力奇血本无归

周雪娟如泣如诉:“2017年12月1日,胡宝明让我投资隆力奇31000元做直销,承诺每天以提现方式给我高额报酬,一个月给我回本。但是,钱投进去以后,至今也没能拿回本钱。”

据了解,周雪娟丈夫6年前患癌症去世,扔下一男一女幼小的两个孩子,一家三口,孤儿寡母,生活异常艰苦。为了养家糊口,周雪娟赚钱心切,在隆力奇公司直销人员的诱导下,向高利贷借了31000元投资隆力奇,同时得到隆力奇价值31000元的商品,结果投资款一去不返。之后高利贷天天追着周雪娟要钱,她有家不敢回,只好把孩子寄养在亲戚家,自己四处躲避。

然而,周雪娟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她曾多次向隆力奇高管陶春荣寻求帮助,但每一次都被陶春荣以各种理由推脱而不了了之。周雪娟恳求中国资本观察记者如实反映情况,呼吁有关部门救救她,帮她讨回血汗钱。

周雪娟艰难维权之路

周雪娟度日如年。为了追回投资款,她已经无数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和隆力奇讨要说法。但每次都是“泥牛入海无消息”。

8月初,中国资本观察记者展开调查中,强烈要求隆力奇方面尽快返还周雪娟投资款。当周雪娟再一次向隆力奇高管陶春荣详细说明被骗31000元的经过后,陶春荣让周雪娟提供汇款凭证。

经陶春荣核对,周雪娟的31000元投资款确实汇到了隆力奇公司的账户上。于是,陶春荣要求周雪娟去公司协商处理。

事情的解决总算有了一点眉目。8月10日,周雪娟满怀希望从温州乘高铁赶到江苏常熟隆力奇总部。然而,接下来隆力奇方面的处理令周雪娟哭笑不得。

陶春荣给周雪娟查看了后台数据,表明周雪娟的“高额报酬”有3700元汇到周雪娟个人账户里,另有4500元汇到介绍人胡宝明账户里,还有2500元汇到张利荷的账户里。

为此,周雪娟提出两点要求:一、属于她的另外7000元“报酬”应直接汇到她本人的账户?这笔钱隆力奇公司应负责追回;二、因着急偿还高利贷,产品原封不动退回换现金拿回投资款。

隆力奇方面并没有马上给予答复,而是让周雪娟回去等消息。虽然是白白跑了一趟,但周雪娟心里依然充满希望,毕竟这件事情的解决终于有了一个开始。

很快,周雪娟收到隆力奇高管朱小姐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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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姐代表隆力奇官方回复的大意是:让周雪娟写一个委托书;价值22408元的产品打六折,折合人民币6600元退还给周雪娟;价格比较昂贵的7600元一盒的化妆品不予退换;此事就此了结,周雪娟不能再对隆力奇公司有任何诉求。周雪娟很无奈,为了减少损失,拿回一点投资是一点,8月14日,她只好按照隆力奇方面的要求写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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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周雪娟3万多投资只能拿回3700元所谓“高额报酬”和6600元退款。周雪娟对这个处理结果甚为不满,因为,差额2万多元的高利贷令她无力偿还。

周雪娟表示,如果不是隆力奇业务人员给她“洗脑”,欺骗给她高额报酬并确保一个月回本的话,打死她都不敢借高利贷投资隆力奇。周雪娟质疑,为什么属于她个人的的收入汇到了别人的账户里?为什么价格便宜的货物可以退换现金、价格昂贵的化妆品就不能退换?为什么货物退换现金还要打三折?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欺骗和抢劫吗?

隆力奇是直销?还是传销诈骗?

公开资料显示,隆力奇是一家拥有30多年发展历史的老牌民族企业。2009年7月,隆力奇成为中国市场第24家获得直销经营许可的企业。

隆力奇直销靠谱吗?是直销?还是涉嫌传销诈骗?中国资本观察记者经过深入调查发现,周雪娟的遭遇并非偶然。百度搜索“隆力奇诈骗”5个字,可以搜索到15万多条相关信息;新闻媒体曝光不断;消费者、投资人骂声一片。有关执法部门对隆力奇违规的处理从未间断过,隆力奇涉嫌传销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请看下面一组媒体的报道。

◆腾讯资讯2018-01-16报道:“隆力奇频涉传销 号称月薪百万 三年赚千万”;

◆新浪2018-02-22报道:“江苏常熟隆力奇公司洗脑诈骗 以直销为名行传销之实”;

◆北京时间2018-03-29新闻:“隆力奇曾多次被爆非法传销 旗下小蜜淘什么来头?”;

◆搜狐新闻2018-06-08报道:“隆力奇山西一经销商非法集资2000万,770万用于投资隆力奇”。

◆搜狐新闻2018-06-08报道:“隆力奇一广东会员集资诈骗近200老人上千万元”;

◆搜狐新闻2018-06-09报道:“隆力奇直销团队,加盟需交两万六,承诺返现迟迟难兑现,是致富项目还是骗局?”。

一位大学生说起自己参加隆力奇直销就像做了一场噩梦:“我是被同学介绍来参加隆力奇招商大会的,被洗脑后,我像发疯一般,口里大喊致富发财,心中想着改变命运。原来,这都是隆力奇的套路。在隆力奇的直销团队,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天天背诵隆力奇董事长徐之伟个人事迹、公司历史、产品简介等等,徐之伟被吹捧为神人。我们的工作就是不断打电话拉人头,用各种话术骗人来买隆力奇的产品,我个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8000多元。”

无独有偶,安徽省巢湖市的7名受害人反映说:他们每人花26000元,加入隆力奇直销成为会员。大家本想着依靠这个项目致富,可结果却是,不仅产品价格太高卖不出去,当初承诺的报酬也拿不到;而且公司的办事处最近还不声不响关了门,负责人电话也打不通。

再看受害人陆晔的遭遇:“我是被人以去江南旅游、参观、考察为名,骗去江苏常熟隆力奇公司,然后通过一系列的洗脑、引诱、诓骗做配合,最终掉进了事先设计好的陷阱里,骗我投资26000加入隆力奇(既无发票,又无双方签署的合同),成为VIP会员,从而有资格享受每周领薪水的待遇,而且只要发展两个会员进来,就可享受层奖、互助奖什么的,下一级的会员继续复制,上级的会员即可坐收渔利了。当时被他们热情高涨地演讲误导的晕头转向。回到家后冷静下来才明白,这不就是要我们拉人头、发展下线吗?其性质就是传销。可是已经晚了,我的26000元已被强制配上了隆力奇产品,多次要求退货遭拒绝。自从被骗做隆力奇直销,生活如同掉进了万丈深渊。我以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能找回平静的生活,可是几个月过去了,仍然被噩梦纠缠,身心疲惫,每天饱受着痛苦和煎熬。今天我把自己的遭遇公开,希望更多的人看到,不要再被隆力奇公司欺骗。”陆晔呼吁全国所有被隆力奇欺骗的人们联合起来维权!

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上述《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不难看出,隆力奇公司发展下线、缴纳费用、认购商品、牟取非法利益等诸多做法具备了明显的传销特征。

受骗人渴望一个公道

直销模式进入中国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政府通过政策引导,促使直销行业朝着稳健良性的方向前行。国家始终严厉取缔和打击非法传销,避免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对直销的正面宣传和知识普及,社会对直销的认可度也获得了空前的提升,大大调动了直销人员从事直销的积极性。

未来,中国直销行业市场规模将会继续扩大。首先,从全球GDP方面来看,中国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就发展规模和速度而言,确定了直销行业未来市场总容量的巨大空间。其次,国家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投资和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扩大内需方向发展,这必然给直销行业带来广阔发展空间。

然而,隆力奇的直销模式,为什么总是被人们说成是涉嫌传销诈骗呢?也许隆力奇的直销制度是合法的,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到位,直销人员做出了一些违规甚至涉嫌违法的事情。

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第四章直销活动第二十二条(三):“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本企业的退货制度;”第二十四条:“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第二十五条:“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消费者、直销员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和直销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周雪娟投资隆力奇,是因为隆力奇公司虚假宣传和高额报酬的诱惑,她既缴纳了费用,又购买了商品,但隆力奇公司并没有按月支付报酬给她。依照《直销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周雪娟发现上当受骗后,要求退还商品拿回投资是天经地义的。

隆力奇直销违规已然成为事实,是否涉嫌传销欺骗需要当地工商、公安部门彻查,受骗人渴望得到一个公道。直销行业专家建议:针对传销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对主管人员处理时要降低立案标准及证据规格;对底层传销人员,要采取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对屡教不改者,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或罚款等措施,增加其违法犯罪成本。

规范直销市场,查处传销欺骗行为势在必行。《直销管理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或者不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隆力奇公司的所作所为,如果触犯了《直销管理条例》,理应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理。

针对周雪娟对隆力奇的投诉,中国资本观察记者8月12日曾致函隆力奇公司驻京办李灵新总监,询问隆力奇方面打算怎样处理?面对全国各地大量投诉隆力奇直销违规,隆力奇公司有哪些整改措施?截至记者发稿,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8月22日下午14时49分,周雪娟告诉中国资本观察记者,打三折后的产品款6600元已汇到她的个人账户。但周雪娟说,这点钱都不够还高利贷的利息。她强烈要求隆力奇公司全额退还她的31000元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