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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神剑·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7-05-17 我要分享:

  央广网南宁5月17日消息(记者张垒 许大为)记者从广西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当地共刑事拘留涉嫌传销犯罪的嫌疑人近700名,119人被逮捕,破获了一批大案,但传销手法也出现了新变种。

  广西公安厅已将打击传销犯罪纳入“神剑”专项行动,强化刑事打击和清理整治。2017年1月1日至5月15日,当地组织开展“神剑·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64起,破案117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689人,逮捕119人,移送审查起诉127人,南宁、北海、百色、桂林、贺州、梧州等地破获一批“纯资本运作”拉人头式传销、借助网络平台发展下线的网络传销大案。

  在目前经济下行、人口迁移的背景下,大量外省人来广西居住、就业,这也给了传销分子可乘之机。“由外地人组成的传销组织借机歪曲国家政策诱骗大批外省人员到广西搞传销,在广场、景区、标志性建筑等公共场所公开进行洗脑宣传活动,破坏广西形象,污染广西社会环境”, 广西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宁华说。

  宁华介绍,传销违法犯罪形式多样,比如在广西流行的传统“拉人头式”传销,大多数是外省人在广西发展外省人,一般通过电话邀约等方式在亲朋好友之间发展下线,也有的通过交友平台、微信朋友圈、QQ认识“男女朋友”,利用“美色”、“利益”诱惑网友,聊天熟识后把外省人骗来广西,再进行洗脑授课;在洗脑过程中,传销组织歪曲国家政策,将传销说成“国家项目”,把公安机关的打击说成“宏观调控”,自欺欺人,掩耳盗铃;再如新型的网络传销,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发展“会员”、推销各类“理财产品”,要求“投资人”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做为加入会员资格,并以发展下线人数作为返利依据,发展蔓延更为迅速,涉及面更为广泛。

  此外,传销手法也出现了新的变种,传销人员缴纳申购款、获取返利分红出现了通过第三方支付和现金交易的情况,且不留传销申购单、不开具凭证。传销组织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发展下线,将服务器设在境外,以此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公安机关在查处中还发现,传销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藏匿大量现金,将非法获利用于购买房产、车辆等高端消费品以此转移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