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14日09:43 东方网-解放日报 东方网12月14日消息:前天,记者收到一封钱芬等读者的联名信,声声是愤,字字有悔:
“我们是一批非法传销的受害人,前不久从电视中看到李岚清副总理要求‘严厉打击传销活动’的讲话,不禁让我们想起在原上海葆春贸易有限公司受骗上当的痛苦经历。
“前年年底,该公司经理吴洛兰骗我们说,公司现在需要一批促销员,主要是促销著名国营药店的新产品‘××洋参丸’,每个参加者只需先交3300元做抵押,买10份促销业绩报单,就可拿一盒‘××洋参丸’,押金除分三个月还清外,另给1000元奖金,如拉到你的亲戚朋友一份业绩报单,还可得代理费50元。我们问她:3个月利息就有30%,这么高额的返本让利,哪有这样的好事?吴洛兰说:是广告费的支出,药店本来就要拿出500万拍电视广告,现在考虑作口碑宣传效果更好,你们下岗工人、退休老人收入低,我们向你们‘献爱心’。将信将疑,我们买了几份报单,头三个月她还真兑现了诺言,哪想到这是她用小鱼钓大鱼,等我们把所有积蓄都投进去以后,公司突然‘关闭’,我们血本无归……“今天联名给贵报写信,目的就是希望社会上的兄弟姐妹们擦亮眼睛,千万不要像我们,因一时图小利而上当受骗,最终追悔莫及!”
记者随即找到了寄信人钱芬的家……
咬牙切齿悔当初
50来岁的钱芬看上去就像60多岁的老太,动作迟缓。毕竟是被诈去了半生的积蓄,3万多块钱啊。一听记者到,半弄堂的受害人挤进来,个个咬牙切齿,个个悔不当初……去年6月得悉钱被骗得血本无归,受害人周玲芳急得整个身子瘫倒在地。就因收入低,想抱个“金娃娃”,她东求西告借来6600元买报单,谁想分文无归,这债怎么还?急火攻心,昏厥过去。
就此,受害人赵金妹神思恍惚,那日傍晚切菜剁肉,竟剁掉了自己的两根手指。痛在手上,愁在心里:她背着家人将近10万元家底全买了报单,哪想统统打水漂。如今她只能“骗”一天是一天。日子难捱啊。
3万多块就这样没了影,受害人马民心一颤,半边身子没了知觉。心病难医啊,心堵得慌,身子一天差似一天,直至住院郁郁而终。
……
桩桩件件,说也说不完。“我们真恨不得抽吴洛兰的筋、剥吴洛兰的皮。”脸涨得通红,受害者们群情激愤。
四骗连环放诱饵
“吴洛兰太毒也太精。”与一般传销相比,吴洛兰行骗手法“高明”。
先是捏造与著名国药店×××的亲密关系,“妙借”老牌名店产品;接着也像其他“老鼠会”上课,不过是请律师来给公司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继而炮制大量假报单,骗得人们对公司前景看好,追加投入;公司突然“关闭”,死猪不怕开水烫。就这样,连环四骗,一步步骗取了他人的钱财。
第一骗。前年11月,吴洛兰大肆宣扬:“药店原来叫明星赵薇拍广告,后来想想实惠还是给你们下岗工人,委托我们公司,用500万广告费‘返本让利’,买10份报单3300元,得一盒药丸,三个月后连本带利给你们4300元,为新产品做口头宣传。”怕人不信,吴洛兰采取了“小鱼钓大鱼”的伎俩,给首批买单人“守信发放”本利,藉以骗更多的人,诈更多的钱。
第二骗。也上培训课,请来律师、医生坐上台。医生重点讲药效,律师则从“法理”的角度阐述得头头是道:滋身补体,药是好药;阳光下的操作,合情合理合法。此话怎讲?照顾低收入群体赚钱,合情!通过“劳动”换报酬,合理!横向操作模式有别于传销公司的纵向模式,合法!“定心丸”吞下肚,吴洛兰再把“钩”上的“饵”放得大大的:律师已经讲过了,公司是合法的,你们这样赚钱也是合法的,你们尽管放心大胆跟公司干,阳光大道奔小康!
第三骗。去年4月,社会上传销案纷纷曝光,见一些代理不落底,一天三趟去公司察动静,吴洛兰又生一计:做了300份假报单,厚厚一摞堆桌上,以表明公司运作良好、生意红火,致使那些代理迷了眼,继续追加投入。
第四骗。5月风声渐紧,返还本金日子在即,吴洛兰突然宣布:公司运转不下去了。如热锅蚂蚁,代理们纷纷来讨债:“不还本钱,告到公安局。”眼看事情要败露,吴洛兰虚晃一枪:保证半年内还清各位本钱,签单画押。万分蹊跷的是,一个月后,吴洛兰迅即办好了离婚手续,空空两手,走进公安局“自首”。
贪小上当警世言
其实要识破吴洛兰的诡计也不难,药店里一盒116元的药为什么竟然“卖”到了3300元?给毫不知情的国药店打个电话就能明白,为何受骗人竟没一个人去电话询问?
反思受骗以警醒,“一听利润高达30%,就心动了,我就吃亏在心太浮,满心想快快赚钱。”结果周玲芳几千元换个教训。
剁了自己两根手指的赵金妹叹道:“我原先一直有怀疑,但首批报单利润一到手,就深信不疑了,吴洛兰正利用我们的贪小心理耍了花招。”
记者转脸问代理:你们又是怎么想?
数度哽咽,最早做代理的王招娣敞开心扉:“我是真的对不起别人,问心有愧……”抹把泪,她痛悔不已:“说来说去,根源就是起了贪心,无意成了帮凶,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
识破传销并不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本案公诉人告诉记者:“当前诈骗已成传销活动主要手段。他们巧立名目假借‘代理’、‘连锁经营’等美名,进行诈骗活动聚敛钱财,利用的正是群众心态浮躁、期盼暴富的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善良的人要警惕!”
如何识破“变相”传销者的嘴脸?工商局有关人士要给市民提个醒:传销组织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一般都明显高于公开的合理市价,购买后一般不允许参加者退货;另外,正规的营销企业一般都设有经营店铺,推销员和企业之间应该签定正式的劳务合同,持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证书,而传销组织则不可能有劳务合同或职业证书。
据悉,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以吴洛兰涉嫌非法经营罪已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已三庭开过,不日将作出正义的宣判。
昨天,副市长周禹鹏在上海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密切配合,全面清理,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传销再度蔓延的势头,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做到彻查彻办、除患务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