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积极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了严厉打击传销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去年,韶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打击合力。韶关由地方政府牵头,健全完善由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力,综治、消防、税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动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打击传销形成“党政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立体化工作格局。
深入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曝光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活动的诈骗本质,同时深入街道、乡村及传销人员较集中的地区,发放打击传销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切实加强对农民、下岗职工、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预防教育,教育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认清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
开展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结合“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积极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查案力度,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增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着重对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乡村等地以及宾馆、娱乐场所等公共场合进行清查,重点打击借用色情引诱、招聘工作、创业致富、合伙做生意等各种幌子,以“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等。
健全督查机制,严格奖惩制度。全面引入并落实奖励机制,将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列入重点督查的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从基层单位抽调精干执法力量,落实专项经费,在人员配备、执法车辆装备、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经查实的案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对打击有力的执法人员通报表扬,对打击不力的单位通报批评,督促打击传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经综合认定并经市政府同意,乐昌、南雄、仁化、始兴、翁源、新丰、乳源、工业园区等8个县(市、区)被认定为无传销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