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人咨询巴比兔减肥效果怎么样,是骗局吗?巴比兔加盟是传销吗?早前北京商报记者做过调查,“当然赚钱”、“稳赚不赔”是多个巴比兔代理商给出的承诺。微信昵称为巴比兔总裁阿陈告诉记者:“先开始做零售积累客户,有些客户就会感兴趣也想做这样的生意。”在阿陈看来,巴比兔有着极大的潜在市场,客户可以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阿陈提到的巴比兔以“能够帮助使用者减脂”,在微信朋友圈被众多消费者熟知。“7天享瘦5-15斤”是巴比兔多个“官网”和代理商们共同的宣传语。巴比兔能够在微信朋友圈中快速传播,与背后“日益壮大”的代理商们密不可分。“拿货就可以成为代理,根据拿货多少定代理级别。”阿陈对北京商报记者称。
阿陈反复强调,不收取加盟费和代理费,交的钱都是货款。“想做代理就要从董事开始,官方和VIP都是自己想减肥买产品的人。”阿陈口中的董事、官方就是划定的代理级别。代理的级别“明码标价”,代理商们要为相应级别购买“等值”的产品。根据众多微商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显示,代理商购买38件共计760盒产品,总金额达到12.16万元时,代理级别就达到了最高为“总裁”。单次购买产品的金额分别达到1.52万元、4500元和2650元时,对应的代理级别为“联合股东”、“董事”和“官方”。层层代理商们都在组团作战。阿陈的朋友圈显示,阿陈是阳光战队的创始人,称自己的团队有一万个代理商。
不仅阿陈一个团队,一个名为“寻梦者团队”也在销售巴比兔。微信昵称为CC巴比兔减脂教练的微商解释称,“微商有好多个团队,团队就是负责培训各方面”。从事微商近三年的lita说:“集团在微信推销产品时都会找些大团队,团队里的小代理们就赚个差价,而团队的领头者们可获得返利分红”。赚取差价是巴比兔代理商们获利的直接方式。“代理级别越高,你的拿货总金额越多,就能够赚取更多的价差。”当记者问起如何获利时,阿陈如此解释。阿陈称,巴比兔的统一零售价是388元/盒,代理级别越高,产品的单价就越低。记者调查时发现,“总裁”级别的代理商拿货价格为160元/盒,仅是零售价的41.2%。“联合股东”、“董事”和“官方”购买产品的单价为每盒190元、225元和265元,分别低于零售价51%、42%和31.7%。阿陈还透露,积攒客户多了就可以发展代理,收入会更高。“发展10个代理商就意味着有10个店,10个人在帮你卖货,自然赚钱。”发展新代理则是巴比兔微商们另一种盈利方式。
微商艳红对北京商报记者称,推荐新代理会有福利,公司会给高级别代理分红,总裁会有返利,股东和董事有推荐奖励。艳红所谓的“推荐”,就是指发展新代理。艳红举例称,如果你是董事,有人做了你的股东,你就可以从你的上级获得每盒5元的推荐奖励。按照代理价格表显示的数据计算,股东级别的代理单次至少要购买4箱巴比兔,每箱20盒,意味着董事可赚取400元推荐奖励。“如果你推荐总裁,公司一次性奖励9000元。”艳红极力推荐。从下级处赚差价,从上级处获得返利,是巴比兔代理商们的一贯方式。除高价差、推荐奖励外,公司返利也是巴比兔鼓励代理商们销售商品、发展新代理的方式。艳红给记者计算,“一个月内累计拿够15箱,公司就会给返利。一箱是100元,15箱是1500元”。在一个名为“巴比兔0元代理群”的500人微信群里,“百分百教你月赚5000-8000”的信息被当做群规反复强调。而艳红也强调,“每月赚几千到1万(元)没有问题,总裁一个月都好几万(元)”。培训之余,巴比兔还准备了一套微商话术的“教程”。 微商小雪巴比兔总监向记者透露,如何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怎样发朋友圈等均有套路的。
北京商报记者根据一位代理商提供的“追梦团队”公众号,发现了相关“教程”。巴比兔销售话语(代理必看)中罗列了13个问题并给出了“答案”,例如产品真的有效吗?一盒可以瘦多少斤?产品有没有副作用?阳光战队7天新人发圈文案一文,将7天发朋友圈的文案和图片均作出了事例,并在结尾处强调“一定要有逻辑性地发完7天的朋友圈,而不要盲目地发圈,胡乱地发圈”。上述代理商称,“由于风险较大,现在只有成为代理进群后才会拿到素材”。巴比兔“减肥饼干”在微信朋友圈爆红背后存在众多纷争。巴比兔的授权公司为广州芬丝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减肥作为巴比兔吸引消费者与代理商购买的理由,但在百度显示的“巴比兔官网——广州芬丝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显示,本公司经营的巴比兔膳食纤维棒,是食品级别的代餐营养饼干,为代餐型的健康食品。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如果产品本身不具有宣传中的功效和作用,就已经构成了虚假宣传,经销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属于总公司的授意行为,总公司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通过购买商品发展代理,将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作为计算报酬的依据,发展代理获返利和分红的方式也遭到质疑。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赵占领解释称,“以返利、奖金鼓励方式推动代理商拉人头、分销等收益分配规则存在传销的嫌疑,并不是商业模式的创新。传销本身没有对层级的限制,即使三级以下也会涉及传销,三级以上则会构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