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连锁经营年挣百万”、“投资69800元三年能赚1040万”……这些听起来特别美好的投资蓝图,很可能是传销人员给你画的饼。
近年虽然长沙市严厉打击传销,但传销依然屡禁不止,甚至有越演越烈的势头。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市民对传销的认识不清、识别能力不强、遭遇传销也束手无 策,为此记者专访了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1、问:什么是传销?
答: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问:传销属于犯罪行为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 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问:传销有哪些表现形式?
答:(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问:当前传销组织瞄准的发展对象主要有哪些?
答:传销组织利用当前我国存在的贫富悬殊、就业压力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以及一夜暴富的浮躁心理等社会问题,把目标瞄向学生、农民、下岗职工、老年人、退伍军人等人群,以投资可获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为诱饵,将其骗往异地参与传销。
5、问:当前传销组织惯用欺骗手段有哪些?
答:(1)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
(2)传销组织打着“1040工程”、“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旗号,不择手段诱骗他人交钱入伙。
(3)传销组织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4)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对新加入者进行“洗脑”,传授种种骗人谋财方法。
(5)电话邀约,网络交友是其主要欺骗手段。如用某地有工程项目承包、合作经营等谎言进行欺骗。
6、问:如何识别传销?
答:当前,传销组织往往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人际网络营销”等旗号从事传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识别: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 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 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推销员直 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7、问:如何防范传销?
答:如果被骗到外地,一定要机智、冷静应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证据确凿后,应设法与当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如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当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当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1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举报。
8、问:发现传销应当向谁举报?
答:《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发现传销行为,应当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举报。对将他人骗往异地、限制人身自由从事传销的,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9、问:为传销提供人员场所会不会受到处罚?
答:《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10、问:拒绝、阻碍执法机关依法查处传销会接受什么处罚?
答: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该积极配合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对传销行为的查处工作,拒绝、阻碍依法查处传销行为,甚至暴力围攻执法人员,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的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