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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传销新花样!名为感情邀约 实为传销黑窝
来源:中国反传销卫士    时间:2017-06-04 我要分享:

央视网消息:现如今很多人喜欢通过网络结交朋友,网友小天在去年年底,就结识了一位女网友,不到半年,俩人感情迅速升温。沉浸在爱情中的小天在今年3月25日,赶赴山西大同去见女网友,但让小天没想到的是,不仅恋爱没谈成,还损失了十几万。怎么回事呢?

小天:刚进她家门,她就直接进入一个房间,就再也没有出来。我当时有点怀疑就去敲门,里面就有个男声,问我干嘛,接着从隔壁出来一群人就把我围住了。 

名为“感情邀约” 实为“传销黑窝”

小天被围住他的这些人拿走了手机,同时被告知,他走进的是一家卖化妆品的公司,凡进来的人,必须要对公司进行考察,否则休想离开。小天拒不服从,3次遭遇了拳打脚踢。

小天:他们就讲他们的盈利方式,他们说他们是直销,不是传销。

记者:他们销什么?

小天:就是一套化妆品,价值2900元,说买了一套化妆品就相当于办了一张终身的营业执照。 

遭拳打脚踢 被迫交十几万买化妆品

一周后,小天被强迫必须交出十几万现金,并再次遭受房里人的毒打。

小天:我来的第二天,公司正好发工资,我的工资卡和手机是绑定的,当天给我发了短信,并在手机上显示了我的卡上余额,总共十几万,他们都拿去了。

趁机逃跑报警 嫌疑人随后悉数落网

今年4月10日,被骗、抢了十几万的小天乘人不备,逃出了房间,并返回北京报案。4月12日,大同市公安部门出警,当即抓获了三名犯罪嫌疑人。5月中旬,涉案所有嫌疑人悉数落网。

“感情邀约”:传销组织新花样

经警方审讯确认,小天陷入的正是一家传销组织的窝点。而这种打着恋爱的幌子,进行感情邀约的方式,也成为传销组织拉人头的新花样。

大同警方表示,在此次破获的传销窝点中,参与人员多数是通过网络邀约的方式被骗的。一些人被传销分子洗脑,还成了传销组织领工资、拉下线的参与者,而更多是无辜受害的。据警方介绍,目前,线下的“拉人头”传销模式,已经被人们熟知并警惕,而网上邀约是个新花样。

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警三中队副队长 闫贞宙:他们要想办法,亲戚朋友骗不了了,当地人也没人参加他们,大同传销组织没有当地人。他们就通过网络,从周边的河南、河北、北京等地,用聊天邀约把一些打工的年轻人给骗过来,然后控制他们。

传销组织“感情邀约”陷阱 并非个例

事实上,在社交平台上,以婚恋、交友为名,把陌生网友骗入传销组织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今年年初,黑龙江鸡西一名姓褚的男子,在网上与广西北海一名女子相识不久,便接受对方邀请,赴北海与这位女网友见面,经过几天的甜蜜同游后,女方以“一起考察生意”、“听课”为由,介绍了“广西的1040阳光工程”,该网民开始怀疑自己陷入传销圈套。一个月后,他被骗39800,最终逃离传销窝点。一位陕西的张先生同样在郑州的传销窝点被骗39800元,对方也是以情感邀约为诱饵。今年三月,一位广州的邓女士也是因为接受了邀约,在广西被传销人员骗身、骗钱。

“感情邀约”受害者人数多 分布广

现在也有不少真人社交平台,每名网友只能注册一个号,而且是真人真头像。在这样一个相对透明的交流环境下,网络违法犯罪现象自然难以藏身。而根据国内一家真人社交平台最近公布一组数据显示,近一年中,在他们所查处的13603名涉嫌传销的人员中,以“感情邀约”为手段的,几乎占到了80%以上。

某真人社交平台负责人 魏丹丹:比如说资本运作、虚拟经济、1040阳光工程等,这些都是传销经常涉及的敏感词。

根据举报和后台监控,去年以来,这家平台查处了13603名涉嫌传销人员,这些人所采用的手段基本上是异地感情邀约。根据他们所在地区,这家平台还制作、并在官方微信中发布了一张《全国传销高发地图》。在其中30个被列为“传销高发地”的城市当中。曲靖、桂林、北海位列前三,而在动态跟踪的过程中,山西大同、临汾也赫然上榜。

公安部:网络传销呈现出四大特点

随着社交平台的迅速发展,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托网络悄然变身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网络传销主要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蔓延迅速,大要案高发。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4200多起,其中涉案金额在亿元以上的就高达数十起。

二是名目繁多,迷惑性强。不法分子打着“爱心慈善”、“感情邀约”等幌子,从事网络传销犯罪。

三是利诱性、欺骗性强。不法分子在群众参与初期,往往给予一定返利,以引诱更多人员加入,并继续发展下线。

四是“职业化”特征显现。网络传销当下出现职业“操盘手”。

这些人利用参与人的投机心理,大肆发展人员,疯狂敛财。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由于当下我国在打击传销犯罪中,仍存在许多定罪、量刑上的法律空白,因而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警惕性和自觉性,一旦发现传销,必须向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案。

 

公安部:网络传销被列为打击重点

事实上,国家早在2005年11月1日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就已经明确,传销是违法的。另外,今年在公安部部署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中,网络传销也被列为打击重点。

专家:打击网络犯罪 立法须完善

针对眼下以传销为代表的形形色色网络犯罪现象,权威专家解读认为,加强立法,明确责任,打击网络犯罪,这项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中国人民大学网络犯罪与安全研究中心秘书长谢君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按照中央的要求,目前最高法院已经把互联网平台责任,纳入到司法解释的框架,学术界也正积极跟进,研究细化互联网平台在运行中,所应担负的责任。

专家建议,在即将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中,应附加一项网络平台责任的规定,在立法时寻找共性。让负责打击网络违法的公安、工商、文化等综合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央视记者 陈俏)